申请执行人潘颖彤申请追加被执行人审查一案(2026)粤0113执异784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09 17:15:48 来源:
黄小颜、陈冠任、谢思达: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潘颖彤与被执行人采婷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广州君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2026)粤0113执10350号]中,申请执行人潘颖彤向本院申请追加陈冠燕、黄小颜、刘志华、陈冠任、谭初惠、谢思达、陈秋孝为被执行人。本院以(2026)粤0113执异784号立案受理,现已审查终结。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执行裁定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粤0113执异78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驳回申请人潘颖彤申请追加陈冠燕、黄小颜、刘志华、陈冠任、谭初惠、谢思达、陈秋孝为(2026)粤0113执10350号案被执行人的请求。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十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