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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粤0113执4736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12 17:43:52 来源:

(2026)粤0113执4736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被执行人:张芳、广州欧亚森外贸时装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执行人张芳、广州欧亚森外贸时装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张芳名下位于番禺区市桥街富华中路 55 号鸿成花园 5 幢 705 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粤房地产权穗字第 0210071965 号]得款791093 元,为被执行人张芳在房屋拍卖款中保留租金 54720 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联系人:黄杰波、叶锐光      联系电话:020-39122796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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