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手回春解积案 司法为民暖民心
“感谢法院,感谢曾法官,帮我们执行到了赔偿款,我儿子也可以瞑目了……”说这话时年逾七十的申请执行人郭某脸上的皱纹终于舒展开来。日前,我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曾树廉法官经不懈努力,多方联动、寻找突破口,使一起双方斗得“死去活来”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圆满解决,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我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郭某标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但被执行人郭某标及其家属认为法院判定其承担责任过多,拒绝履行判决。
为了解决这一矛盾,案件经办人曾树廉法官多次与郭某标联系做其思想工作,但郭某标及其家属态度强硬,坚称没钱履行。由于穷尽各项调查措施也未发现郭某标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其家属也不愿意为其履行赔偿义务,案件暂时难以执行。我院在对申请执行人进行司法救助并拘留了被执行人郭某标15天后,案件的执行陷入了僵局。申请执行人郭某等不满,一方面继续发动亲属多次围堵被执行人郭某标家的楼房,另一方面多次到村委、镇政府、法院等部门讨要说法,甚至扬言要在镇政府大楼跳楼自杀,情绪非常激动。
面对此种情况,曾树廉法官没有把案件一终了之,而是积极联系当地镇维稳办、司法所及村委多次召开联席会,协商解决方案,同时多方走访调查被执行人的情况。后来,法官在一次走访调查中发现,登记在被执行人父母名下的房产所在的宅基地包含被执行人本人的份额。了解此情况并取得相关证据材料后,曾树廉法官旋即约谈被执行人郭某标及其父母,向其出示法院掌握的相关材料,告知其法院继续执行的坚决态度。得知执行法官连1993年村以每人分配
至此,一起原本难以执结、矛盾突出的“骨头案”在曾树廉法官手中,妙手回春,峰回路转,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