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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手回春解积案 司法为民暖民心

发布时间:2014-09-25 11:02:28 来源:

“感谢法院,感谢曾法官,帮我们执行到了赔偿款,我儿子也可以瞑目了……”说这话时年逾七十的申请执行人郭某脸上的皱纹终于舒展开来。日前,我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曾树廉法官经不懈努力,多方联动、寻找突破口,使一起双方斗得“死去活来”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圆满解决,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

2012611,申请人郭某的儿子黄某从停靠在路边的一辆拖拉机货箱往下跳时,被同村郭某标驾驶的无号牌摩托车撞倒,造成黄某不治身亡。死者是家里的顶梁柱,这一意外既给家人带来无尽的伤痛,又失去了主要的经济来源。由于两家因赔偿事项未能协商一致,死者黄某的家属多次披麻戴孝围堵在被执行人郭某标家中讨要说法。后来,在村委及镇司法所调解下,郭某标及其家属向死者黄某的家属表示,法院判多少就给多少。死者黄某的家属郭某等遂起诉至我院。我院判决由郭某标赔偿郭某等申请执行人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339230.76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郭某标却未履行判决,郭某等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我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郭某标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但被执行人郭某标及其家属认为法院判定其承担责任过多,拒绝履行判决。

为了解决这一矛盾,案件经办人曾树廉法官多次与郭某标联系做其思想工作,但郭某标及其家属态度强硬,坚称没钱履行。由于穷尽各项调查措施也未发现郭某标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其家属也不愿意为其履行赔偿义务,案件暂时难以执行。我院在对申请执行人进行司法救助并拘留了被执行人郭某标15天后,案件的执行陷入了僵局。申请执行人郭某等不满,一方面继续发动亲属多次围堵被执行人郭某标家的楼房,另一方面多次到村委、镇政府、法院等部门讨要说法,甚至扬言要在镇政府大楼跳楼自杀,情绪非常激动。

面对此种情况,曾树廉法官没有把案件一终了之,而是积极联系当地镇维稳办、司法所及村委多次召开联席会,协商解决方案,同时多方走访调查被执行人的情况。后来,法官在一次走访调查中发现,登记在被执行人父母名下的房产所在的宅基地包含被执行人本人的份额。了解此情况并取得相关证据材料后,曾树廉法官旋即约谈被执行人郭某标及其父母,向其出示法院掌握的相关材料,告知其法院继续执行的坚决态度。得知执行法官连1993年村以每人分配117平方米宅基地使用权的材料都查找出来,被执行人郭某标及其父母承认了错误,表示愿意和申请人协商履行判决义务。法院、司法所、村委三方也趁热打铁,联系双方当事人开展和解工作。经过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郭某标亦已按和解协议将赔偿义务履行完毕。

至此,一起原本难以执结、矛盾突出的“骨头案”在曾树廉法官手中,妙手回春,峰回路转,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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