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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番禺法院召开规范机动车涉险案件裁判尺度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1-07-02 06:30:15 来源: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我院深入践行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围绕人民群众的新问题和新期待,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实践活动。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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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发了小程序“广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器”,统一省内交通事故赔偿裁判尺度,大量案件化解于诉前阶段,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呈现逐年减少的态势。但实践中,受害人及保险机构因自身利益问题,对案件裁判尺度仍然存在一定分歧,且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矛盾也更为激化,调解撤诉率低,纠纷仍无法完全通过调解方式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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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解决现实矛盾,推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前调解司法鉴定工作,番禺法院灵活采用微信、短信、电话等形式进行沟通协商,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进行鉴定机构选择(包括摇珠)、调解方案沟通、调解协议签署、申请司法确认等。一年来,部分案件有效地化解于诉前阶段,缩小了法院与保险机构对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处理的分歧,顺应了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处理更透明、更公正的期盼,保障了道交一体化衔接渠道的畅通,突显了道交一体化处理的成效,更有利于将大量案件及矛盾化解在诉前阶段。

 

 

  为了再进一步深入化解争议,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针对保险机构所提出的调解疑虑及障碍,因无法掌握法院的案件裁判尺度,对于诉讼案件裁判预后不充分致调解撤诉的积极性、主动性较低的问题,番禺法院深入研究对策,积极制定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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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禺法院召集番禺区内各保险机构,召开了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规范机动车涉险案件裁判尺度研讨会,立足审判实践,结合自身工作特点,针对番禺区保险机构提出统一机动车涉险案件裁判尺度的新问题进行研讨,为群众办解难题、办实事。会上,综合审判庭王菲庭长和陈忠副庭长就我院机动车涉险案件的裁判情况做了介绍,姚琳法官对目前机动车涉险案件的审理范围、赔偿标准等事项的裁判尺度进行讲解。最后,会议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保险机构对涉险案件的裁判尺度提出具体问题和要求,综合庭法官团队结合审判经验现场做出解答。

 

 

 

  通过本次会议,番禺法院与保险机构初步形成了裁判尺度的答疑沟通渠道,有助于减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涉保险案件上诉率,提高涉保险案件调解率,加快涉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审理周期,有助于实现保险机构的应赔尽赔,能赔快赔,最终达到受害人、保险机构、机动车方多方利益的共赢局面,真真正正将“为人民办实事”的主旨实实在在地落实到具体案件中。

 

 

  番禺金融协会保险业专委会陈健蓉:

这次研讨会开得非常及时,是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实办事的一次会议。会议从个方面解释了涉及机动车保险案件的法律、法规,以及裁判尺度。会上各位法官也认真解答了各保险公司提出的疑问,能解决的当场回复,不能及时回答的也表示将稍后专门回复,这种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值得称赞!希望法院能够多举办类似这样的业务研讨会。

 

 

平安保险公司刁宏安:

  此次研讨会让我们平安保险公司掌握法院裁判尺度有一个明确的指导方向,对今后调解也很大的帮助。关于快速处理责任认定案件得到了法院意见,对日后诉讼抗辩指引了一个很好的方向。感谢番禺法院综合庭这次用心组织交流,希望能共同为番禺地区法治社会建设添砖加瓦!

 

 

中华联合保险徐扬:

  综合庭法官就道交案件中存在的损失参与度等一系列道交案件热点问题,一一作出回应。番禺法院通过召开座谈会形式,认真回应保险行业对审判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将意见建议分解到具体业务部门,落实改进措施,并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真正做到了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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