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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孩子们收到了来自法院的“六一礼包”

发布时间:2023-07-07 09:03:37 来源: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温情回访离异家庭孩子

暖心家访留守儿童

帮扶罪犯未成年子女

指定临时监护人

撤销失职监护人资格

……

广州两级法院的“法官妈妈”、法官叔叔们

用爱用心用情为孩子们送上“六一礼包”

 

 

温情回访

司法护航和谐“好家风”

 

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邓娟法官收到了来自萱萱的一封感谢信,“亲爱的邓法官:您好!我想感谢您,满足了我的愿望,让我和弟弟不分开,跟随妈妈生活……”看着整齐的字迹,邓娟法官的思绪也回到当年……

 

五年前,萱萱的父母因感情不和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双方在萱萱和弟弟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上发生了分歧。母亲想将两个孩子都留在身边抚养,父亲受传统家族观念的影响,坚决要求抚养儿子。

 

“当时,萱萱写了一封求情信,希望能跟弟弟一起生活。”邓娟法官回忆道:“我和弟弟从来没有分开过,求求不要让我们姐弟分开,不然我会非常非常难过和伤心的。”

 

本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邓娟法官委托家事调查员对双方家庭条件、养育理念和方式、子女对父母的感情需求等进行调查,认为萱萱母亲带养更有利于一对儿女的健康成长。同时,通过心理疏导员给父亲和弟弟做沙盘游戏发现,弟弟对父亲的情感依赖程度较低。研判该案存在调解的契机,邓娟法官积极与男方沟通,最终获得其认可,一对儿女交由母亲抚养,同时充分保障父亲的探视权等,案件得以成功调解。

 

六一前夕,收到萱萱的信后,邓娟法官决定给孩子们送去儿童节礼物。

 

寒暄过后,邓娟法官问起和父亲的联系情况。“爸爸会给我们生活费,常常给我们发红包。弟弟去年暑假回老家生活了一个月,放牛、抓鱼,听说可好玩了……”萱萱介绍着。

 

“这一切还要感恩您所做的工作,萱萱时常跟我提起您,说我们遇到了好法官,让姐弟俩没有分开,一起成长。” 萱萱母亲动情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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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娟法官露出了欣慰的笑,感慨道,这种暖心的结局,得益于广州法院“一规程三指引”制度落实和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家事心理疏导员“三员”队伍积极参与家事多元解纷。

 

 

暖心家访

用情守护“少年的你”

 

“那我们就拉钩了哦,以后你每次出去玩,晚上9点半之前一定要回家!”

“嗯,好的!”

 

由法官与心理老师组成的“烛光”法律帮扶团一行,针对不同孩子的特点研判拟定了普法教育帮扶方案后,于5月29日下午依次前往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桂峰村、水埔村、安山村,对三个孩子进行一对一上门“家访”,并为孩子们带去了六一礼物。

 

面对羞涩的孩子们,市法院“法官妈妈”陈海仪主动拉起他们的手,在“唠嗑”中了解他们的家庭、学习、生活情况,针对留守儿童家庭,现场通过视频和父母联系,叮嘱无论工作多忙都应该多和孩子视频见面和沟通,增强孩子与父母的感情,更提醒代理监护人要注意孩子的心情变化,为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环境,力所能及地帮助孩子们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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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开展一对一上门“家访”

从化区法院院长钟育周以《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要内容,给孩子们讲法律小故事,介绍如何保护自己的安全常识。同时为家长们详细讲解监护人的职责,让家长充分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家庭教育“第一责任人”意识。

 

广东省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发展委员会主任张欣华则从关爱鼓励等方面与孩子进行了交流对话。在欢声笑语中,帮扶团与孩子们之间的距离慢慢拉近了,初见面时拘谨的孩子也都愉快地和帮扶团交谈。

 

“我原来一直以为法官都是很严肃的,今天认识了‘法官妈妈’,才知道法官也是很亲切、很温柔的。”桂峰村六年级学生小希说到。

 

 

 

判后回访

关心帮扶罪犯未成年子女

 

“这个案子情况比较特殊,小欣(化名)是母亲一个人带大的,其他亲属都不在广州。母亲被收监后,这个孩子生活过得怎么样,我一直都放心不下。” 5月29日,天河区法院刑庭法官陈宇开展了一次特殊的判后回访。

 

2022年某月,天河区法院受理被告人刘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陈宇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注意到,刘某有一个未成年女儿小欣。

 

“一旦刘某被收监,小欣将成为无人看管监护的孩子,生存状况难以保证,受教育的权利更失去了保障。”一边是要依法将可能被判处实刑的罪犯交付执行,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一边是要解决好即将失去监护的未成年子女的生存和教育问题,陈宇法官很是头疼。

 

为了解决小欣的监护抚养问题,陈宇法官与小欣的生父、身在湖南的张某取得了联系,张某提出各种原因,不愿意抚养小欣。对于将小欣交给生父抚养,刘某十分抵触。“我不同意!我们已经十几年没有来往了,他没有尽到父亲的一丁点责任,把孩子交给他我不放心。”

 

面对张某的逃避、刘某的排斥,陈宇法官分别给二人做起了思想动员工作,释明法律义务与责任,劝说二人放下心理包袱,积极面对现实。经过多次电话、微信沟通,张某终于表态愿意在刘某服刑期间担任肖某的临时监护人,刘某也同意暂时放下前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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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法官陈宇、经办检察官黄韶隐与校区负责人就学费问题进行沟通

时隔一年,此次回访的地点约在了小欣班主任的办公室内。为了避免小欣在学校受到歧视,陈宇法官身着便服,在上课期间进入学校。班主任介绍,小欣在学校里和其他的学生相处得比较融洽,但是她父亲今年查出了重症,对这个家庭又是一个重大打击,小欣很有可能面临失学的问题。

 

返程途中,陈宇法官显得有些焦急,“要赶紧回去完善申请司法救助的材料,得帮助这个孩子暂渡难关。”

 

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由于身份的特殊性,长期以来成为一个被忽视的群体。家庭的变故,使他们幼小的心灵变得敏感、自卑,如果就此失学,会使他们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进而导致悲剧的复制和延续,成为未来社会中的不安定因素。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法律防线,刑事司法冷峻而不失温润,在严惩犯罪的同时也要关心帮扶罪犯的未成年子女,让他们感受国家的温暖和司法的温度。

 

在六一儿童节前夕进行这样的一次判后回访,虽有些沉重,但也还算温情满满。路虽远,行则将至,后续法院也将持续跟进小欣的情况,加强与各方的协调配合为其提供帮助,希望她能够健康成长。

 

 

用心感受

模拟“小法官”敲响法槌

 

“谁想来试穿法袍,当一次‘小法官’?”

“我!”“我!”

 

六一前夕,28位同学代表走进从化区法院吕田法庭,了解审判法庭的基本设置、法槌、法徽、法袍的来历和作用等知识,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庄严与神圣。

 

听完讲解,同学们迫不及待地开始体验,他们穿上法袍,举起法槌,当起了“小法官”,通过角色扮演,现场共同“审判”了一起案件。法院干警则在一旁耐心讲解案件审判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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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指导同学扮演“小法官”

 

在交流互动环节,同学们争先恐后地说道:

 

“法官姐姐,您看我适合当法官吗?”

“我长大的目标是想要成为一名法官。”

 

活动结束后,学生们纷纷表示当“小法官”的经历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神圣,还学到了许多有用的法律知识。

 

 

 

三大举措

督促失踪妈妈现身履职

 

“我的妈妈终于来看望我了,真开心!”

 

2023年3月,原告王某诉至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要求确认其与孩子小明不存在亲子关系。

 

诉讼过程中,法官了解,小明目前正在上初中,其父亲王某不同意继续抚养小明,致使小明无家可归,日常生活、学习无人照料。经法院、司法所和村民委员会多方联系查找,仍无法找到小明的母亲,小明的其他亲属也不愿意照顾小明。

 

为了防止小明无人照管陷入窘境甚至因为临时变故走入歧途,保障小明的基本生活、学习正常进行,法院依法指定当地村民委员会担任小明的临时监护人,首创并向村民委员会发出了《指定临时监护人告知书》,书面明确了临时监护人的职责。

 

收到告知书后,该村民委员会表示会切实履行临时监护的职责,随即与学校配合,对小明采取了临时照料措施,为小明提供住所,并派出社工每天接送小明上下学,保障其饮食起居,妥善照顾安置小明。

 

基于亲子鉴定结果,花都区法院判决确认原告王某与小明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然而,判决生效后,小明的母亲何某仍未履行监护职责,一直逃避。

 

因指定临时监护只能临时解决小明当前的部分困境,小明未来的监护安排对他的权益保护和成长而言更为重要。考虑到小明未来的生活、学习、监护问题,承办法官刘婧决定找到何某的生母。通过多方努力,终于了解到何某所涉另一案件正在粤北某法院诉讼中,当即请求该院协助联系何某。法官陈佩勤、刘婧驱车数百公里来到粤北某法院,约谈了何某,对何某进行严厉训诫,并发出了《责令履行监护职责告诫书》《家庭教育训诫令》,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在法律的威慑下,何某现场签署笔录,承诺会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妥善安置其儿子小明。

 

在近期的回访中,花都区法院了解到,小明生活、学习情况良好,母亲何某已到花都看望小明,并主动联系当地公安和教育部门,积极办理户籍迁移和学籍转移等事宜,切实承担起了监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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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指导同学扮演“小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定了“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监护体系,并在监护制度上创设了“临时监护”。临时监护是短暂地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善意之举和权宜之计。虽然是短暂的,但是在这短期无人监护的“尴尬期”内能够在很大程度解决被监护人的临时所需,也让被监护人感受到“爱并未走远”,给被监护人以慰藉。

 

 

呵护成长

为她构筑一个温暖的家

 

“本案判决如下:撤销小梅(化名)母亲、继父的监护资格,指定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作为小梅的监护人。”

 

小梅的母亲系精神四级残疾人,生父不明,有一继父。因母亲与继父疏于照料,小梅长期在外生活,并有多次走失和缺课情况,均由当地村委工作人员及学校老师寻回。后小梅母亲与继父分居,小梅生活情况更加恶化,被小梅母亲多次家暴甚至被他人性侵。为了小梅的安全,当地村委及街道工作人员将小梅送入番禺区救助站进行庇护及临时监护照料。

 

为了小梅能有一个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当地村委于2022年7月以公职监护人身份向番禺区法院申请撤销小梅母亲和继父的监护人资格,指定番禺区民政局为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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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小梅母亲有精神残疾,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继父与小梅母亲已事实分居,无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意愿与能力,其他亲属也难以对小梅履行监护职责,因此有必要由民政机构进行兜底监护。同时考虑到小梅已年满7岁,有一定的识别能力,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联合区妇联心理咨询师对小梅进行询问及心理评估,确定小梅也希望继续留在福利院生活。据此,番禺区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撤销小梅母亲、继父的监护资格,指定番禺区民政局为小梅的监护人。

 

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孩子的责任。然而现实中,部分父母未能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致使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受到侵害。为了更好保护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了撤销监护人资格情形,并构建起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全方位保护体系,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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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广州法院妥善化解婚姻家事纠纷案件29911件,帮助6683对夫妻重归于好。关于家事案件的审理,市法院印发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案件审理规程(试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调解工作指引(试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调查工作指引(试行)》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心理疏导和干预工作指引(试行)》(简称“一规程三指引”),对家事案件的审判组织、家事调解、开庭审理、证据规则、家事调查、家事心理疏导和干预、联动保护、特殊保护、案后回访与帮扶等作了细化规定。

 

为了促进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广州法院统筹妇联、公证、法律援助处、高校等专业力量,组建了两级法院的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和家事心理疏导员650人“三员”队伍。根据案情需要,法官在纠纷化解的过程中委派“三员”介入,推动“三员”积极化解家事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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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市法院启用少年家事诉调中心,结合“羊城金不换”和“广州万事兴”两大司法品牌,共同构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业平台。这是全省首个多功能少年家事诉调中心,内设家事调解室、心理测评室、沙盘分析室、儿童活动室、多功能智慧法治教育专区等16个功能区,给涉少、家事案件的当事人创造更加柔和化解纠纷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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