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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法院当庭宣判一起涉民企职务侵占犯罪案

发布时间:2026-05-18 17:59:40 来源:

        5月18日上午,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民企职务侵占犯罪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邬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同时对两被告人并处罚金。

        检察机关指控,2024年7月至8月间,担任酒店客务领班和乐园验票领班的被告人陈某、邬某,相互串通,由陈某违规延期酒店离店客人未使用的门票,将票务信息发送给邬某重新制票或生成入园二维码,并通过“闲鱼”平台销售获利,销售总额达24万余元。案发后,两人主动投案并退赔全部违法所得。

        庭审中,合议庭主持控、辩双方进行了法庭调查,并围绕犯罪事实、是否利用职务便利、作案手段及犯罪数额等展开法庭辩论。陈某、邬某分别作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邬某作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二被告人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认罪认罚、退赔相关经济损失,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院的判决严惩了企业内部‘蛀虫’,依法守护了企业的财产安全,让我们民营企业经营更安心、投资更放心”旁听庭审的企业代表告诉记者,“《民营经济促进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区法院组织这样的公开庭审活动,很有意义”。

        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工商联及部分镇街商会、行业协会及民营企业代表受邀旁听了当天的庭审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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