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来地摊铜器 冒充“黄金古董”
买来地摊铜器 冒充“黄金古董”
行骗男子被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4年半徒刑
番禺日报讯(记者袁辉 通讯员夏瑶瑶 崔杰锋)为还高利贷与赌债,一男子从地摊买来价值700余元的铜制摆件后,谎称是在工地干活时发现古墓所得,冒充黄金古董行骗36万元。近日,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该名男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用地摊铜器 寻找行骗对象
2012年9月,34岁的陈×辉在福建老家的地摊上购买了36个金黄色佛像、狮子、元宝等铜制摆件带至广州。为了寻找作案对象,陈×辉在广交会附近买来30多张名片,按名片上的联系方式逐一打电话,谎称自己是做工地的,施工时挖到古墓,发现一批“黄金古董”, 询问对方有无兴趣收购。
2012年12月,陈×辉联系到被害人王某,按事先准备好的台词将这36个“黄金古董”吹得天花乱坠。后来,王某表示有意购买,双方约好见面看货。
买纯金碎片 取信购买对象
一周后,陈×辉带着其中两件“黄金古董”给王某看。为获取王某的信任,陈×辉花了1000多元买了3块纯金碎片,谎称是从其带来的两件“黄金古董”上切下来的,交给王某验证。王某请到行家验货,证实3块碎片是纯金的,便相信了陈。经讨价还价后,商定王某以36万元购买上述36个“黄金古董”,并约定春节前后分两次交易。
花20万元 买到地摊铜器
经鉴定,上述36件“黄金古董”的主要组成金属是铜和锌,价值714元。
想咸鱼翻身 走上犯罪道路
归案后,陈×辉称,自己几年前被骗到东北做传销,欠了别人很多钱,后来又染上赌瘾欠下不少赌债,就想找个办法赚大钱,来个咸鱼翻生。后来,他上网发现可以用铜制品冒充黄金骗钱,于是走上了犯罪道路。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辉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于是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缴获的作案工具36个金属摆件予以没收销毁;缴获的作案工具3粒纯金碎片,由公安机关依法拍卖或折价变卖后将价款发还给被害人,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新闻线索来源: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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