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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患癌娶妻“冲喜” 妻子患癌起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4-09-25 11:41:18 来源:

母亲患癌娶妻“冲喜” 妻子患癌起诉离婚

南方法治报讯 (记者 郑伊伊 通讯员 夏瑶瑶)为了给患有癌症晚期的母亲“冲喜”,男子匆忙娶妻。孰料,婚后母亲的病情非但没有好转,妻子竟也被检查出恶性肿瘤。面对双重的巨额医疗费,男子断然决定与新婚妻子离婚。近日,广州市番禺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不准2人离婚。

案情回放:母亲妻子同患病 巨额医疗费成重担

2011年,20出头的王涛(化名)和比自己年长一岁的李娟(化名)在番禺一起工作,不久开始了姐弟恋。20132月,王涛的母亲被查出患有癌症晚期。为了给母亲“冲喜”,本不打算这么早结婚的王涛在亲人的建议下,次月就同李娟到民政局领了证,2人于5月份举行了婚礼。

婚后,李娟非但没有让婆婆的病情好转,自己亦被查出患上了脑癌。根据医嘱,李娟需要进行多次化疗,每次费用约6万元。妻子和母亲同时患癌,巨额的医疗费对于月收入3000元左右的打工仔王涛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王涛在8月底为妻子支付了1万多元的医疗费后就没再付过钱,夫妻俩因此产生矛盾。李娟在医院住了15天,出院后住回娘家,医疗费和生活费都由娘家支出,期间王涛都对其不闻不问。

201310月,王涛将李娟告上法庭,以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为由,诉请法院判令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庭审直击:妻子求关心帮助 丈夫称婚姻本是错

庭审当天,李娟刚动完手术在进行化疗,没有出庭。李娟的律师指出,现在李娟身患重大疾病,原告王涛不但不给予支持,还提出离婚诉讼,是为了逃避支付被告的巨额医疗费。王涛不负责任的表现给李娟的心理造成了很大伤害,不利于病情好转。原告如果认为婚姻感情已不可持续,完全可以在被告治疗完毕后再提出。王涛仅仅支付了部分前期费用,后期的治疗费还需30~40万元,被告希望原告给予关心和帮助。

原告王涛在法庭上称,自己与李娟婚前感情基础薄弱,为了安慰亲人才匆忙结婚,导致婚后才发现这是个错误的决定,夫妻关系再继续下去只会给双方徒增伤痛。王涛称,自己曾于婚礼当月向妻子提出过离婚,那时她还没有被检查出癌症。当时由于刚结婚不久,被告碍于面子不同意离婚,但双方关系一直没有改善,每天还是在争吵中度过。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自行相识恋爱,婚后因被告有疾病而导致不和发生争吵,双方主要因缺乏沟通而起诉离婚,并无其他重大纠纷或错误。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夫妻双方更应互相扶持、互相理解、平等沟通,只要夫妻双方共同努力,改正各自的错误和不足,加强沟通和感情交流,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体谅、相互帮助,夫妻便能和好。最终,法院判决不准2人离婚。

法官说法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一般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

 

新闻线索来源:大学城法庭。

报道媒体:201459《南方法治报》第8版,57《羊城晚报》A6版、《南方都市报》A11版、《信息时报》A16版、《新快报》A16版、《番禺日报》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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