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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番禺法院一审判决李某等15人涉黑涉恶案

发布时间:2018-08-06 07:42:20 来源:

6月14日上午,番禺法院依法对李某等15人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行贿罪及故意伤害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至三千元不等。

法院审理查明:

2012年开始,被告人李某为获取非法利益,纠合被告人周某、吴某结等人在本区洛浦街桔某村一带组织开设赌场,逐渐形成了一个以被告人李某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周某、吴某结等7人为骨干,其余7名被告人为成员的赌场犯罪集团。李某等人直接开设赌场或者采取参股形式介入他人赌场,并使用暴力等手段将合伙人排挤出去,逐步控制了本区洛浦街一带赌场,采取赌三公大吃小、摆放赌博机等形式赌博,并抽头渔利。在开设赌场犯罪集团发展壮大期间,为寻求庇护,用非法所得行贿国家工作人员,以保护其赌场不被公安机关打击。

法院认为:

以李某为首的犯罪集团,无视国家法律,为谋取非法利益,结伙开设赌场,情节严重;为控制赌场、排挤他人,又寻衅滋事;为寻求庇护,用非法所得行贿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行贿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李某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被告人周某、吴某结等7人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其余7名被告人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20万元;主犯周某、吴某结等7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二年二个月不等,判处罚金五万至二万元不等;其余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至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万至三千元不等。

今年以来,番禺法院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部署及精神,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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