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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者联盟!用“联动执行”破解“骨头案”

发布时间:2018-08-06 07:48:16 来源:

“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求,对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全国法院必须实现的政治任务。为确保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区法院充分发挥地方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以及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的协调作用,妥善化解了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执行案件,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近大热的电影《复仇者联盟3》中,不同的英雄聚集在一起,联盟对抗灭霸,让人热血沸腾,意犹未尽。日前,区法院联合公安、司法、镇街、村委等部门也上演了一场“执行者联盟”,通过发挥执行联动机制的作用,成功解决一起长达8年的执行“骨头案”。

基本案情

2009年12月,原告黄某与被告梁某(两人同为化龙潭山村人)因买卖钢材产生纠纷并诉至法院。法院判处梁某及其配偶许某向黄某清偿欠款及利息90余万元。2010年,梁某与许某离婚但仍一起生活。因被告梁某与许某一直没有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务,原告黄某于2016年2月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案件强制执行阶段,法院调查后发现被执行人中仅有许某名下有一处位于化龙潭山村的房屋(该房屋为宅基地村屋,只有名下无宅基地的同村村民有资格参与竞拍)可供执行。因此,法院依法查封并启动拍卖房屋程序。最终,申请执行人黄某的配偶许某玲依法拍得该房屋。但被执行人一直拒绝搬迁,为此,法院依法对上述房屋实施强制搬迁。

储备汽油阻碍法院执行

2017年1月12日,法院执行人员及法警到上述房屋进行强制搬迁。在强制措施实施之前,法院再次要求被执行人许某自觉搬离,但其关闭门窗,躲藏房屋之内。基于上述情况,法院执行人员下令实施强制执行,由辅助人员强行破开通向外界的围墙大门,并拟对房屋的大门进行强制破除。在破除过程中,执行人员及辅助人员发现从房屋大门底缝中有白色液体流淌,后经辨别为汽油之类的易燃液体。且该易燃液体的气味渐渐变浓。考虑到易燃液体被点燃后,将引起严重后果。因此,本院执行人员下令暂停实施强制执行措施。

抗拒执法,涉嫌犯罪被拘留

被执行人许某经本院多次通知,依然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其行为已侵害了申请执行人黄某的合法权益,在案件强制执行过程中,又以危险的方式对抗法院的强制执行,情节特别严重。被执行人许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抗拒执法,其行为涉嫌构成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1条的规定,将被执行人移送番禺区公安局侦查处理,侦查机关现已受理。

两个结合巧解搬迁难

2018年初,执行局成立案件专项领导小组,拟定解决方案。为防止矛盾激化,执行局干警联合当地公安、司法、镇街、村委等部门对拒绝搬迁的许某一家多次进行协商调解。在强大的政策攻势面前,被执行人一家最终同意搬迁。

坚持专案小组与区委政法委沟通相结合。本案案情复杂、时间长,双方当事人既是同村人,又涉及房屋搬迁问题,矛盾激化的“风险”甚高。为此,执行局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局领导挂帅指挥,指挥中心全程负责的专案小组。制定详细的执行方案报区委政法委,积极依靠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坚决把案件办稳、办妥、办彻底。主持召开公安、司法、镇街、村委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协调会,进一步完善执行方案,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与当事人进行密切沟通。形成了领导高度重视、组织部署严密、应对有策的执行合力,有效地保证了案件的顺利执行。

坚持依靠司法强制力保障执行与灵活运用司法亲和力化解矛盾相结合。面对8年的骨头案区法院执行局不等不靠,一方面在案件执行受阻时,坚决使用强制措施,依法拘留了敢于与法律对抗的“赖债者”,始终保持法律惩罚无戏言的司法权威态势,不予“赖债者”以侥幸的希望。另一方面,执行局充分发挥司法调解的亲和作用,选准对象,与被执行人的儿子、哥哥进行沟通。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晓之以法,动之以情,促成人员自动搬迁,在节省大量人力物力的同时,确保了社会的稳定,成功啃下“硬骨头”。

区法院通过创新工作思路,全力抓重点、补短板、破难题,为“攻坚执行难”提质加速。执行局通过多渠道、多方协调,发挥“执行者联盟”的优势,成功解决一起长达8年的“骨头案”。在妥善化解涉民生诉讼、推进执行机制改革、用心提升诉讼服务方面取得了亮眼成绩。

新闻线索来源:执行局、调研科。

报道媒体:2018年5月25日《番禺日报》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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