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重拳出击治老赖 全力执行保民生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仅要求人民法院公平公正审理好每一个案件,更重要的是使生效法律文书及时有效执行到位,只有这样,才是完整意义上的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番禺法院在区委的领导、区政府的支持、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积极解放思想,不断创新机制,切实转变执行工作理念,大力提高实际执行到位率,开创了执行工作新局面。2014年共执结案件5514件,执行标的45331万元,实际执行率92.58%,2015年1-10月共执结案件4217件,执行标的44081万元,实际执行率86.53%。
强化执行公开机制
推行“执行日志”制度,体现“阳光”执行。番禺法院对执行流程管理实行信息化管理,建立执行日志制度,要求每位执行法官把每宗执行案件每天的执行情况用日志的形式详细记录,当事人可以通过信息查询系统查阅执行日志,了解执行进度。该项制度是番禺法院深化执行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准确体现了执行人员的工作量,有效地保持执行工作的连续性、完整性和稳定性,而且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知情权,增强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使执行工作实现了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的转变,促进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推行执行公开听证,促进执法公正。为了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执行案件公正、公开进行,番禺法院对执行裁决案件实行公开听证制度。通过执行公开听证,增加了案件的透明度,有效地防止了“暗箱操作”以及“人情案”、“关系案”的产生,有效增加了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建立健全执行威慑机制
加大对赖债者通报和曝光的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对赖债者公开曝光,借助舆论力量督促赖债者履行债务,以强大的宣传声势让人民群众了解和抵制“老赖”行为,增强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教育和震慑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突破他们的心理防线,营造“拒执可耻、抗法必究”的社会氛围,使法院的强制执行更具有说服力和威慑力。特别是自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并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以来,番禺法院积极行动,将失信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进行曝光,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2014年全年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25人次。
积极运用威慑机制开展执行工作。对逃避义务的被执行人,番禺法院加大对其可供执行财产的查控力度,有效挖掘社会资源合力破解执行难;加强对执行案件信息的社会化管理,在融资、投资、经营、置产、出境、注册新公司等方面给予被执行人必要的限制。对有履行能力而不自觉履行义务和转移、隐匿、变卖财产逃避执行的当事人,依法强化搜查、查封、扣押财产、拍卖、变卖、冻结、划拨以及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从而形成强大的社会威慑力,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典型案例】
杨×与黄×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法院审理后依法判令黄×向杨×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1.6万元。判决书生效后,黄×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杨×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黄×躲避执行,家中无人,账户无钱,经执行法官穷尽执行措施后,仍未发现被执行人黄×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案件执行陷入困境。番禺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被执行人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系统”上予以公示曝光。公示曝光后不久,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前来偿还欠款。原来,被执行人因急于生意运作周转资金的需要,前往银行申请贷款,但被银行告知其已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无法成功贷款,甚至连普通信用卡都办理不了,黄×深深感觉到为了逃避1.6万元的欠款而无法贷款融资、逃避执行的行为得不偿失,代价太大,在法律强制措施的震慑下,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得以执行完结。
我院执行局为讨薪工人发放执行款
完善执行联动机制
充分运用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加大对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行为的制裁,对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隐瞒住所地逃废债务的,与公安机关协调,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相关责任;对暴力抗拒执行,非法处置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惩;对那些积极参与或协助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执行而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坚守司法理念保民生
番禺法院积极引导执行法官牢固树立三种司法理念:一是司法为民理念,把重民生、排民忧、解民难作为法院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二是科学发展理念,改变传统思维习惯,对执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勇于探索;三是和谐执行理念,坚持贯彻“能调尽调,当执则执,和执结合,案结事了”原则,不断完善人性化执法方法和措施,最大限度地增强和谐因素,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典型案例】
广州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法院判决支付工资及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劳动者丁×遂到我院申请执行。执行局陈逸旋法官在执行过程中,急当事人之所急,迅速启动“四查”等强制执行措施,在查询到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里有存款的当天,立即前往银行进行了扣划。在款项到达执行代管款账户后,陈逸旋法官又马上通知申请执行人丁×前来我院领取款项。但因丁×在深圳打工,请假时间很不好确定,无法按时前来领款,因个人原因几次突然更改原来预约好的领款时间,陈逸旋法官均耐心细致地与其沟通,重新安排。最终,申请人丁×高兴地拿到了款项,其对法院审判、执行法官公正高效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与工作方式深受感动,遂专程前来我院赠送锦旗。
我院执行法官获当事人赠送锦旗
番禺法院执行局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机制,采取多部门联动、加强财产调查机制等强有力措施,实现法院执行力量与其它执行协作资源的全面互动、多方配合,有效融化执行坚冰。番禺法院执行工作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率,体现了司法为民理念,使法治建设的成果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定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