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新闻中心 > 新闻宣传

老赖,你往哪逃!

发布时间:2022-10-13 10:01:25 来源:

 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现将下列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失信被执人名单予以公布。

        失信被执行人将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信用惩戒。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存在高消费等情形,也欢迎社会各界予以举报!举报电话: 12368 !

 

 
 
 
 
 

(图片可点击放大查看)

番禺法院2017年10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要如何才能从名单中删除?

 

失信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就能向法院申请从失信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被公布

 

的失信被执行人应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将依法取消对其的信用惩戒,并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1

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

 

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3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番禺法院今后将继续通过媒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如想进一步了解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欢迎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看。

 

Copyright 201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All rights reserved.
番禺区人法院 邮箱: gzpyfy@gz.gov.cn
本网站所有信息,均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