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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法院多管齐下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

发布时间:2022-10-17 07:34:18 来源:

近年来,番禺法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积极回应困难群众的司法需求,紧密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多管齐下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真诚妥善解决案件当事人的紧迫困难,让经济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及时依法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2017年,番禺法院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4件,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11.11余万元,其中单笔最高9万元。在发放司法救助的案件中含涉法信访案件2件,发放司法救助金后当事人均息诉息访。

 

一是完善机制规范司法救助程序

制定出台《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细则》,规范司法救助申请、审批、发放等环节,促让司法救助申请人及时申请并获得帮助。强化领导,设立国家司法救助委员会,负责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国家司法救助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法院国家赔偿小组办公室行使其职能。国家司法救助委员会在年度终了一个月内就法院上一年度司法救助情况提交书面报告,向区委政法委、区财政局报送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并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和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二是严格标准保障司法救助

为加强和规范审判、执行中困难群众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该院严格把握救助标准,严格对照国家司法救助的8类对象,依法对符合申请司法救助条件的弱势群体和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司法救助。国家司法救助以一次性支付救助金为主要方式,并与思想疏导相结合,与法律援助、诉讼救济相配套,与其他社会救助相衔接。同时规范救助金额,根据救助申请人实际遭受的损失、本人过错程度、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类分标准,综合考量,避免救助缺位和重复救助,从源头减少部分当事人通过缠访闹访或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获取高额救助情况的发生。

 

三是简化程序提升司法救助质效

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简化司法救助程序,实现快立、快办、快批。在立案大厅和官方平台上公布司法救助流程图和司法救助申请表,对于当事人的申请经立案庭审查符合救助条件的,即可上报审批,救助决定在自立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并及时送达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对于决定救助的,该院将在七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财务规定办理手续后,在二个工作日内通知救助申请人领取救助金。建立快速救助绿色通道,对具有急需医疗救治等特殊情况的救助申请人,可以依据救助标准,先行垫付救助金,救助后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四是联动机制拓展司法救助范围

积极与区政法委、司法、民政、社保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救助工作协调制度,切实做好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衔接和联动。对未纳入国家司法救助范围或者获得国家司法救助后仍面临生活困难的救助申请人,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通过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将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同时积极宣传与广东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司法救助方面的法律规定,引导群众及时运用法律赋予的正当权利实现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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