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幸福,需要一份人身保护令和固定证据!
发布时间:2022-10-19 02:12:31 来源:
家庭幸福,简单而又美好,是每个人所向往的生活,然而家暴却可以轻易毁掉它。为了消除家庭暴力,联合国大会将11月25日,作为国际反家庭暴力日,提倡呼吁捍卫人权,杜绝侵害女性的行为。此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采用去性别化的用词“家庭成员”,来定义家庭暴力行为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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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先来看两个案例
01丈夫经常家暴,妻子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2013年,深圳福田法院发出深圳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一宗离婚案件的女方当事人称男方有家暴行为,提出人身安全保护的要求。经过调查取证,福田法院确认,男方确实曾数次当着孩子的面殴打妻子。
于是,在该案审判期间,福田法院发出深圳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限制男方3个月内不可在女当事人100米范围内活动。
02
湛江法院系统首部反家暴题材微电影《伤痕》
“冲动是魔鬼”,凡事要“三思而后行”!
现实生活中很多家暴事件,就是源于“怒火中烧”【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