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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法院集中宣判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22-10-19 08:48:05 来源:

广州中院新闻发布会现场

513日上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广州两级法院近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情况。广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振等参加发布会。

 

据介绍,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州法院按照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的统一要求,共受理黑恶势力案件360余件1750余人,审结230余件1040余人。

 

在当天新闻发布会开始前,广州法院还集中对18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共67人进行了公开宣判,67人全部被判处刑罚,判处财产刑1940.4万元。充分体现了广州法院严格根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的依法从严方针。其中,我院对杨某福等人组织卖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番禺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始至20177月,杨某福纠集被告人杨熙某等人,杨关某(甲)纠集陈某健等人,陈某明纠集付某玉等人,在本区汀沙村某大街三巷、四巷、五巷,二大街六巷、十一巷、十三巷,某源大街三巷、六巷,某大街梁某巷、梁某巷一横等地,分别组织卖淫女卖淫,攫取非法利益。为攫取更多非法利益,杨某福、杨关某(甲)、陈某明等人形成团伙,统一卖淫规矩,为卖淫女看风时,互相通风报信;遇到与嫖客有纠纷时,在场团伙人员共同解决,乃至殴打嫖客;为避免团伙卖淫事情被曝光,遇到疑似拍录视频的路人时,在场团伙人员强行拿走手机删除视频,并殴打拍摄视频者。该团伙人员依仗人多势众,并持有刀具、砍斧、棍棒等工具,在汀某村内肆意妄为,横行霸道,无顾村委、治安队的正常治理,甚至殴打治安队员、通过毁坏村公共设施挑衅村委。该团伙通过有组织地实施组织卖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巨额非法利益,严重破坏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和社会治安稳定,致使当地群众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亦不敢控告、举报,逐渐形成以杨某福、杨关某(甲)、陈某明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番禺区人民法院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判处杨某福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二百万元和罚金十一万元;判处杨关某(甲)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二百万元和罚金十一万元; 判处陈某明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二百万元和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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