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法院“三提高、三强化”全面提升破产审判质效 助力广州开启营商环境3.0改革
今年10月24日,世界银行发表《2020营商环境报告》,中国营商环境排名由46位上升到31位,提升15位。其中,“办理破产”指标排名第51位,较去年前进10位,但与其他指标相比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根据《广州市推动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出新出彩行动方案》,广州要率先对接国际先进营商规则,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营商环境,推动广州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出新出彩,着力建设国际大都市。番禺法院通过加强破产审判,依法处置“僵尸企业”,进一步发挥破产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助力广州开启营商环境3.0改革。2018年至2019年10月,番禺法院共受理破产、清算案件32件,同比增长113%,其中企业破产案件21件,公司清算案件11件;审结13件,结案数同比增长160%。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
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把握法治与市场关系,深刻认识依法妥善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紧迫性和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把依法妥善审理好企业破产案件作为当前人民法院服务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保障金融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提高审判效率,
降低司法成本和社会成本
为更好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区法院健全破产审判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市中院《关于设置国有“僵尸企业”破产审判绿色通道的若干意见》,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提高国有“僵尸企业”出清效率。实现繁案精办、简案快办,成立速裁审判团队,加快繁简分流工作。对于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财产状况清晰的破产案件依法简化审理程序,加快办案进程,缩短办理时间,案件平均审理周期较2018年缩短30.1%。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法院人的初心使命和推进案件审理高效、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党员法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