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6元基本保障金加急办、电话办 这波防疫期间的特殊操作很温暖!
发布时间:2022-10-20 02:32:42 来源:
邓海峰一边安抚冯某的情绪,
一边认真思考妥善解决的办法。
暖心执法,预留每月基本生活保障
番禺法院执行员邓海峰
冯某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的被执行人。由于年过古稀,一没房二没车三没配偶四没子女,伶仃一人,除唯一银行账户每月入账退休工资4300余元外,冯某再无其他收入来源。
执行工作不是法院与被执行人之间冷冰冰的对抗,需要刚性强制力保障的同时,也需要兼顾柔性的执法理念,彰显司法的柔性与温度。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明确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不得查扣,当地若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这正彰显出的是司法的人文关怀和社会和谐的要义。
考虑到被执行人冯某是无工作能力的老人,邓海峰依据执行规定及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1010元低保标准的1.6倍计算出冯某所必需的生活费用。经与申请执行从陈某多次沟通协调,陈某最终同意不解除法院对冯某账户的冻结,但可先由法院每月当面向其发放1616元的基层生活费,余额再用于支付欠款。
加急办理,确保疫情期间“不断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