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集资|高额收益、稳赚不赔?小心骗局!
“国外项目负责人”亲自教投资?
高回报低风险甚至还保本?
这样的理财产品哪里找?
别忙着转账!这可能是非法集资骗局
?
基本案情
?
2017年4月到2018年11月期间,张某虚构“马来西亚东方城项目”,对外宣称通过静态投资、股权积分、DFC积分拆分、动态收益、福利计划等方式进行投资,并作出投资至少能产生6倍以上收益、保证投资本金安全的虚假承诺,同时设置不同级别的投资配比及推荐奖以吸引受害人投资入股。期间,为获得受害人信任,张某还组织部分受害人到马来西亚进行所谓的实地考察活动。共计16名受害人在张某宣传诱导下,按照其指引向指定的账户转账投资款。2018年底,受害人发现无法登陆相关网站查看投资情况,无法兑现相关收益,遂纷纷联系张某询问情况,结果发现张某早已联系不上,注册办公地点也人去楼空。受害人遂向公安报案,后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鉴定,张某累计诈骗16名受害人共计569万余元,尚未返还受害人的诈骗金额共计485万余元。
?
??
?裁判结果??
?
番禺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故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责令被告人张某与其他同案人共同赔偿各受害人损失共计485万余元。
被告人张某不服,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法官说法
?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犯罪分子往往采取虚构资金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项。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即认定为“数额较大”;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巨大。近年来,犯罪分子瞄准部分公众贪图“高收益高回报”的理财心理,打着科技创新、绿色转型、“一带一路、”乡村振兴等政策旗号,利用元宇宙、NFT、虚拟货币、数字藏品、“网上跨境证券交易”等新概念,以高收益保本付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募集资金。然而,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宣称高收益且保本保息的理财产品往往有较大可能是投资骗局。各位投资者一定要提高警惕,切莫因贪图高息回报而落入诈骗陷阱。
??
?法条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