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三书”绘“枫”景 合力守护夕阳红——番禺区法院打造适老型诉讼服务新模式
“现在我的三个女儿轮流来照顾我,还时不时一起去喝茶呢。感谢吴法官!”近日,番禺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一院三书”新模式,整合基层养老服务资源,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从根本上解决薛老太的急难愁盼,以家庭“小平安”助力社会“大平安”。
配偶离世,无偿转让房屋
何大爷与薛老太系夫妻关系,两人共有一套房屋,并育有何甲、何乙、何丙三个女儿。2017年3月,何大爷去世,其父母已先于其死亡。2020年4月23日,薛老太与三个女儿办理继承公证,何甲、何乙、何丙均表示放弃对何大爷享有涉案房屋份额的继承权,并确定由薛老太一人继承,继承后薛老太享有涉案房屋的全部份额。后涉案房屋产权登记至薛老太名下,并由其一人居住。2022年,薛老太与何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产权登记至何甲名下。现薛老太却向何甲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判令何甲将房屋恢复登记至薛老太名下,理由是其并没有买卖涉案房屋的真实意思表示,也不知道自己签过《房屋买卖合同》,更未收到何甲支付的购房款。
明察秋毫,深挖矛盾根源
“吴法官,我妈不记得有签过这起诉状了!我今天是带她过来撤诉的!”何甲激动地说道,并把薛老太和撤诉申请书带到了该案承办法官吴雪霞的面前。
吴雪霞法官看着一旁低头不语的薛老太,结合生活经验,判断出薛老太提起本案诉讼的背后可能存在难言之隐。为此,吴雪霞法官立即电话联系薛老太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了解具体情况,并要求其与何乙、何丙到庭接受庭询。“房子是咱妈的,她凭什么一个人独占了?”何乙愤懑地说道。原来,本次纠纷的根源在于三个女儿对涉案房屋的处置发生争议,甚至对薛老太生出间隙而鲜少探望。无奈之下,薛老太起诉大女儿何甲,希望通过诉讼方式拿回涉案房屋供其养老。
依靠群众,就地一案双解
“本案一判了之固然容易,却无法解开背后的家庭矛盾。”考虑到人民调解员在家事案件中往往更容易亲近群众、打开当事人心结的优势,吴雪霞法官指导人民调解员开展“背对背”调解。一方面,人民调解员向薛老太及何乙、何丙释明,薛老太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依法享有处分房屋的权利,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薛老太处分房屋非其真实意思表示,薛老太应为其行为承担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人民调解员耐心劝导何甲,薛老太将房屋登记至何甲名下,现一家人因此事产生纠纷,甚至导致薛老太无人赡养,由何甲给予合理补偿亦合情合理。最终,双方达成了涉案房屋归何甲所有、何甲自愿给予薛老太合理补偿的初步意向。
吴雪霞法官遂趁热打铁,组织双方开展“面对面”调解,同时对三个女儿开展教育。她指出,三人均已放弃继承何大爷名下份额,却在薛老太处分房屋时横加干预、阻挠,甚至为此疏远母亲,既不符合尊老敬老爱老的善良风俗,更有违赡养义务。“薛老太抚养你们长大,何时求过回报呢?你们赡养薛老太却以房子为前提,难道就不怕伤了老人的心吗?”吴雪霞法官的话语唤醒了三个女儿对母亲的感恩之情,她们承诺按月轮流照顾薛老太的衣食住行、日常起居、疾病护理等。同时在法院主持下,何甲与薛老太也就房屋的归属和补偿款项达成了调解协议。
发动基层,打造服务新模式
“‘案结’不是终点,‘事了’才是目的。”大调解中心负责人余珣分析道。针对薛老太年事已高、且患有高血压,一人独居难免有安全隐患的问题,在番禺区委政法委的指导下,番禺区法院向番禺区司法局、番禺区民政局及当地镇政府建言献策,凝聚起基层养老服务合力,为薛老太安享晚年保驾护航:在法律意识方面,建议番禺区司法局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子女自觉履行赡养义务,并为薛老太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在养老保障问题,建议番禺区民政局引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着力解决薛老太居家养老困难,帮助化解安全风险;在基层治理方面,建议镇政府开展赡养情况摸查,并及时进行回访关爱,落实老有所依、老有所养。重阳节当天,番禺区法院向番禺区司法局、番禺区民政局、当地镇政府发出司法联动函,并一同前往薛老太家进行回访。回访过程中,薛老太由衷地表示感谢,脸上绽放着幸福的笑容。
本纠纷的妥善处置,是番禺区法院以适老型诉讼服务为切入点,探索以新时代“枫桥经验”赋能基层善治的有益尝试。下一步,番禺区法院将进一步开拓创新、凝聚合力,实现从“个案善治”向“系统善治”转变,让夕阳红基层服务“枫”景底色更亮、成色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