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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不会掉馅饼,高利保本是陷阱

发布时间:2025-01-06 16:39:11 来源:

随着老年人对晚年生活品质和养老服务保障追求的日益增强,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康养服务、理疗项目等旗号,以“高利保本”为噱头,诱骗老年人进行投资。广州法院严厉打击针对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有力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活安宁。

 基本案情


邹某注册成立了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某中医馆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某中医馆”),并先后开设了几家分店,均经营理疗项目及保健品销售。

开设后,某中医馆通过送鸡蛋、保健品或提供免费旅游等福利吸引老年人客户前来门店听课,课程内容主要是宣传虚构的多个投资项目。


邹某聘请黄某作为课程主讲人,向客户承诺各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均在每年50%以上,以此方式向众多中老年客户非法吸收大量资金,邹某以工资加提成的方式向黄某提供报酬。

开设不到一年,邹某的资金已经出现问题,无法完全兑付高额本息,但仍然通过吸纳后续集资参与人款项的方式来支撑该骗局,直到三年后资金链完全断裂,所有门店全部关闭。

经统计,某中医馆造成200余名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300余万元。


裁判结果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邹某、黄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十万元。邹某、黄某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次日起十日内共同向集资参与人退赔人民币4300余万元。

邹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李森标

依法严惩针对老年人的诈骗犯罪,其深远意义不仅体现在保护老年人的财产安全,更在于维护每个家庭的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本案中,邹某、黄某无视国家法律,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应当对其适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量刑幅度予以处罚。

法官提醒,岁末年初,更要警惕涉及养老、投融资、涉农、市场零售、文旅等领域的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违法犯罪行为。老年人需提高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参加各类推销活动时不轻信高回报的承诺,在考虑任何投资或购买决策之前,多与家人商量,避免盲目跟风落入诈骗分子的陷阱。此外,家人需要更多关注老年人的心理健康,帮助他们适应网络时代,提供必要的情感支持和建议,让老年人能够安享晚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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