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转培”违背真实意愿,广州番禺法院:撤销合同并返还培训费
又到一年春招季,海量岗位让人应接不暇。然而,机遇背后也可能暗藏风险——你的简历可能还未送到心仪公司的HR手中,却已落入“招聘转培训”的陷阱。近日,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典型的“招聘转培训”合同纠纷,揭示了这类打着招聘旗号、实为推销培训的骗局真相。
甲公司在网络上发布招聘建筑工程资料员助理的信息。张某前往应聘,面试后被告知“不符合招聘条件”,但可先通过乙公司“培训后再推荐就业”。随后,乙公司与张某签订协议,约定张某需缴纳15800元“咨询服务费”,乙公司则承诺提供项目咨询、技能实训和就业推荐服务。张某无力承担费用,在乙公司引导下通过第三方贷款支付了培训费。培训结束后,甲、乙公司均未提供入职机会,仅含糊表示可“推荐就业信息”。张某认为签订协议时受骗,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协议并退还全部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一方面,张某作为刚毕业的大学生,与甲公司联系目的为应聘,实际并无参加培训的需求,而且系受乙公司引导才办理借款、参加培训。另一方面,甲公司未能证明其实际有招工,法院调取在职人员缴费花名册显示甲公司近三年无缴纳社保人员,可见甲公司并无真实的用工需求,实则打着招聘的幌子引导张某参加培训并赚取培训费用,完全违背了张某参与培训进而获取岗位的真实意愿。涉案协议系在甲、乙公司用欺诈手段,使张某违背真实意思表示下签订的,张某可主张撤销,乙公司应返还收取的培训费用。
法官提醒,目前,部分机构利用毕业生求职心切的心理,以“先培训、后上岗”“培训可贷款”等话术设置陷阱,使求职者尚未就业就先背负债务。本案中,法院通过审查求职者签订协议的真实意图、招聘单位是否具有真实用工需求,准确识别此类以招聘为名、行收费培训之实的行为,依法保护求职者的合法权益。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在求职应聘过程中,要进一步增强防诈防骗意识,不轻信“高薪”等招聘信息,求职者应提高防范意识,远离“假招聘”陷阱。一旦发现虚假招聘等情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保留证据,及时以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南方法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