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8120、8121号执行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3 17:14:40 来源: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5)粤0113执8120、8121号
为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姓 名:李庚水,公民身份号码362427198103285013。
公司名称:众通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路东方银座3号楼10层100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2MA0QX29118。
法定代表人:刘永生。
未履行标的额:442705.71元
悬赏金数额:提供财产线索使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的,从执行到位款中支付50000元赏金,提供李庚水或众通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永生下落并成功采取强制措施的,每成功到位一人,支付8000元赏金。
执行悬赏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止。
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举报人进行严格保密。
经办人张法官、阮助理,联系电话:020-39122561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