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12366号申请执行人何泽威与被执行人朱勇兵劳务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4 10:49:53 来源:
(2025)粤0113执12366号
为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姓名:朱勇兵,男,1985年1月10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兴宁市大坪镇陶坑村塘背,公民身份号码44148119850110****。
执行案号:(2025)粤0113执12366号
未履行标的额:5937元及受理费50元、公告费200元、迟延利息。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20%
执行悬赏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
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举报人进行严格保密。
经办人周法官,联系电话:020-39122559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