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13执4087号一案执行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6 18:08:00 来源:
申请执行人胡振中与被执行人欧雕龙、岳晓信租赁合同纠纷纠纷一案,为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悬赏人姓名:欧雕龙,男,1978年2月8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惠来县神泉镇北门居委会西观路78号,公民身份证号码44522419780208****。
被悬赏人姓名:岳晓信,女,1996年3月7日出生,傣族,住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遮放镇遮冒村民委员会跌下村民小组,公民身份证号码53310319960307****。
未履行标的额:本金91000元及实际租金,律师费8000元,受理费9390元。
悬赏金数额: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予奖励。
要求:向本院提供被悬赏人的有效财产线索和提供被执行人(及其负责人)的下落。
执行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
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经办人:马慧,电话:020-39122547,来函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执行局。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一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