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执12558号一案执行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2 10:59:18 来源: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为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浦江县顺仕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26MA2M6WB438)、姚广西(公民身份号码41282819900925XXXX)。
执行案号:(2024)粤0113执12558号。
未履行标的额:人民币150万元(暂计)。
悬赏金数额:本案根据举报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财产线索)实际发放给申请执行人的款项的20%。
执行悬赏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一年。
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严禁举报人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申请执行人及其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举报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20-39122568(工作日);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