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13执68号一案执行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0 17:47:21 来源:
为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5)粤0113执68号
执行依据:(2024)粤01民终11691号民事调解书
涉案标的:668,924.20元
被执行人:刘宏州,男,1973年2月2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南雄市澜河镇葛坪村委会上洞坝村999号,公民身份号码44022319730202****。
被执行人:宋星宇,男,1988年7月18日出生,汉族,住山西省平遥县古陶镇沙巷街103号,公民身份号码14243119880718****。
悬赏金数额:本案执行到位金额的5%,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并协助找到奖励人民币500元。
执行悬赏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
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举报人进行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
联系人:方法官、施助理
联系电话:020-391225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