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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113执保23162号一案执行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7 17:38:50 来源:

2025)粤0113执保23162

 

为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九常,男,1971330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苍溪县禅林乡铃旗村八组48号。

未履行标的额:141594

悬赏金数额:本案执行到位金额的3%

执行悬赏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

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举报人进行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四月九日

 

联系人:胡法官,电话:020-39122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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