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财务公开 > 绩效及其它公开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关于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整改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6 11:26:19 来源: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关于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情况审计整改情况的公告

 

根据《审计报告》(穗审社报〔202310号)要求,我院高度重视,以问题为导向,迅速行动,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可立行立改的问题,我院已进行整改;对于需长期整改的问题,我院已拟定整改计划逐步推进中。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除部分仍在整改时限内持续推进的事项外,其余均已落实整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调查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预算执行及非税收入方面

1.    关于“应收未收诉讼费”问题

该项已整改完毕。经过集中清理,我院已建立2022年民事案件诉讼费台账,以诉讼费台账为依托,督促经办人在退费后向当事人发出交纳通知书,及时追缴诉讼费用;经通知仍未交纳的,在规定时间内移送执行。为进一步加强诉讼费追缴,本院开展预收诉讼费清退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诉讼费管理水平,简化诉讼费退费流程,取得积极效果。对审计指出的2022年应追缴诉讼费案件,已按相关规定全部移送执行。

2.关于“未及时退还部分案件当事人诉讼费”问题(整改时限1年)

该项正在推进中,已取得阶段性成果。2008 3月起至 2022 12月底,未完成退费案件中,本院分两阶段推进清理:第一阶段针对2019年以来申请退费的诉讼案件,已通知当事人补充材料,对已补充材料的案件完成清退。第二阶段针对2008-2018年申请退费的诉讼案件及第一阶段中申请人陆续补齐材料的案件的清理工作正紧密开展。

同时,我院根据审计意见,进一步加强了诉讼费管理,及时清理核查。一是开展预收诉讼费清退专项行动推进整改。二是建立台账,逐案核查,责任到人,逐件推进清退并移送执行;三是优化诉讼费退库材料,简化退费流程。

(二)资产管理方面

1.关于“固定资产管理混乱,账实不符”问题

该项已整改完毕。我院高度重视,一是要求强化建章立制,责令有关职能部门对相关问题加强制度建设,组织修订了《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国有资产管理与处置实施办法(2023修订版)》。二是压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和岗位责任,强化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建立资产定期清查盘点、对账的常态机制。三是通过采购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会计师事务所,以2023331日为基准日对全院资产进行清产核资。该项工作历时约3个月,已完成院本部、3个派驻法庭、沙湾刑庭和沙湾档案库房的所有实物资产盘点,对盘点的实物数据和广东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数据进行匹配更新,补录固定资产系统信息,更新资产编码、卡片标签,确保实物与卡片记录相符,现已全面掌握我院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四是巩固整改成果,加强后续管理。根据我院固定资产具有数量大、种类多、价值高、使用周期长、使用地点分散等特点,通过采购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咨询公司为我院提供资产管理工作相关的业务咨询服务,同时引入内控资产管理系统,配合广东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对全院资产进行精细化管理,包括资产登记、入库、变更、借出、归还、报废、部门间调拨、各种报表打印、多条件查询等。可实现每一件固定资产从购入、入账、投入使用、使用部门以至报废减少的全部信息记录和查询,确保资产管理工作无死角。

2.对“部分固定资产未办理报废处置”问题

该项已整改完毕。我院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资〔202224号)文件精神,对已达使用年限或已无使用价值达到报废条件的账面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并更新固定资产标签。结合资产管理工作整改推进情况,我院四次召开党组会议审议资产报废事项。目前,已对达到报废条件的资产进行报废。

(三)其他方面

1.关于“未清理上缴财政资金”问题

该项已整改完毕,我院已全部上缴财政。

2.关于“执行款未按时发放”问题

该项已整改完毕。关于审计发现存在逾期发放执行款的问题,我院在日常工作中对发放案款的任务稳步扎实推进落实,不断采取措施,加大清理案款力度,一是对于符合发放条件的案款,严格按照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及时发放,二是对于有符合规定的事由暂不能发放的情况,严格审查审核后办理延期或提存手续。三是制定和开展《清退执行款专项活动的方案》,设立案款专管员,成立清退执行款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根据未清退执行款台账清单,分批分期清退案款,逐月跟踪督办,实现案款收、支良性循环。

3.对“未及时清理部分应收款”问题

该项已整改完毕。我院已通过调账纠错核销、追缴、归垫方式完成整改。

4.对“未及时清理部分暂存款”问题

该项已整改完毕。我院已通过调账纠错和上缴财政方式完成整改。

5.关于“未按规定对执行款收支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问题

该项已整改完毕。今后每半年由政治部(督察室)牵头开展定期督导检查。

6.关于“未对部分执行款收付进行逐案登记、未建立明细账”问题

该项已整改完毕。我院已对不明执行款收付完成逐案登记、建立明细账。

7.关于“诉讼费管理不规范,无法准确反映应缴财政非税收入”问题(整改时限180天)

该项正在推进整改中,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我院已建立常态化追缴诉讼费的机制,严格执行诉讼费退费结算工作规程,集中列表造册,建立动态台账。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建立民事案件诉讼费台账(分列:案号、经办部门、经办人、预交金额、退费金额、结算金额、应追缴金额等信息),定期更新相关数据。督促业务部门按时录入诉讼费相关数据,通过强化智慧法院建设,提高诉讼费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预算和财政收支管理,及时清理核查。严格执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本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加强市级财政收支预算管理若干政策措施意见》《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规定要求,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及时清理和上缴结余及暂存挂账资金,加强应收及预付款项、应收及预付款项的管理,严格控制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避免长期挂账。

(二)加强诉讼费管理,加快推进诉讼费应收尽收、应退尽退工作。一是提升信息化管理能力,实现财务系统与办案系统信息互通,定期提取数据、更新台账,加强诉讼费收、退、追、结实时管理;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业务部门和综合管理部门职责分工,确保诉讼费退费全流程无缝对接;三是持续落实诉讼费应追尽追要求,发挥诉讼费款信息管理系统监督作用,定期督促各审判部门及时对新增诉讼费退费案件进行追缴,强化审执衔接,提升追缴质效。

(三)提高案款发放效率,进一步优化案款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执行款管理办法》,实行案款常态化清理机制。二是持续加大清理案款力度,适时开展清退执行款专项活动,确保执行款清退工作规范清晰、高效开展,继续对长期未清退案款工作高度重视,定期按照清退、延期或提存等方式,努力实现案款余额呈现明显下降。三是严格审批,压实责任,分类管理,强化监督。通过加大内部的逐月跟踪督办、完善各环节的收付信息搜集,持续高度重视并保障执行人员配置,提升执行工作方法等,多措并举,持续破解执行案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  

(四)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严格按照《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继续加强本院固定资产管理,对资产盘盈、盘亏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及时规范处置废置固定资产。同时,进一步完善和执行资产定期清查盘点、对账的常态机制,引进内控资产管理系统,委托专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团队协助我院开展固定资产管理和配置工作,确保做到账实相符,堵住资产管理漏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231226

 

Copyright 201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All rights reserved.
番禺区人法院 邮箱: gzpyfy@gz.gov.cn
本网站所有信息,均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